美育中心工作职责

供稿单位: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142

美育中心负责全校的美育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与工作实际,构建“专业教师+外聘艺术家+非遗传承人”三位一体的师资队伍。

2.统筹协调全校专兼职美育老师开展常规性美育教学;聘请艺术家、非遗传承人等担任客座教授或艺术工坊导师,定期为师生开展讲座和艺术实践指导;

3.组织实施美育师资专项培训,持续提升教师素养,着力打造专业素质过硬、规模结构合理的美育师资队伍。

4.构建多层次美育课程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美育课程。

5.积极开展校内外文化艺术合作,举办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包括高水平艺术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非遗进校园、艺术讲堂等。

6.加强美育教育教学督导,建立长效督导机制;改革美育素养评价方式。

7.指导教师开展美育类科研、竞赛、课程开发等工作。

8.高质量完成四年一度的全省高职院校公共艺术评估迎检迎评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