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酒后驾车的通知

供稿单位:纪检监察室 供稿人: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148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增强纪法意识,认清酒驾醉驾对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严重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严明党纪国法、严禁酒后驾车,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引导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常抓不懈,把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强化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纪法意识。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严守党纪法规,提高思想认识

1.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面对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自觉守法、严格自律的良好作风,远离酒驾醉驾高压线。

2.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一律不准酒后驾车,恪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这两把“戒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抵制酒驾醉驾,切实维护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良好形象,维护党纪法规的威严。

三、严肃执纪问责,提升工作效果

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酒后驾车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严信号,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对顶风违纪违法酒驾醉驾和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在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酒驾醉驾行为进行延伸调查,查清饮酒人员、饮酒原因、费用支出情况,循线深挖“酒局”“饭局”搞小圈子、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




中共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