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5级学生跨学院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学生跨二级学院申请转专业的情形,即从所在学院转入另一学院的不同专业。学院内部转专业工作按此前已发通知执行。
二、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河南机电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跨学院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2.以定向委培方式、对口升学或“3+2”分段培养方式录取的;
3.在校期间存在学籍异常、违纪处分未解除等情况的;
4.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学校或学院认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接收计划
各转入学院根据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实验实训资源等情况,制定跨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考核方案,报教学指导与评价处汇总审核后统一公布。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6年6月25日17:00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学院审核及通知
转出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转出学院学籍管理老师负责通知本学院学生对应转入学院的考核时间、地点。
(四)转入学院考核
2026年6月30日下午,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学指导与评价处。
(五)公示与审批
教学指导与评价处汇总各转入学院拟接收名单后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学籍异动办理
经审批确认后,由教学指导与评价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在学信网注册。
四、有关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跨学院转专业一经公示通过,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宿舍调整由转入学院负责协调办理,原学号保持不变。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此前该专业已开设、本人未修的课程,需在转入后全部补修完毕,转入学院需做好课程衔接指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监督投诉
跨学院转专业工作全过程接受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向教学指导与评价处反映。
电话:0371-85901190
地址:行政楼321办公室
接待老师:张老师、李老师
特此通知。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教学指导与评价处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