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指导与评价处是负责组织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师生技能大赛、学习管理、学籍等日常工作。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教学发展规划,指导二级学院及各教辅部门制定教学发展规划。
二、制定招生计划、指导二级学院及各教辅部门在专业、资源、师资和课程方面的建设。
三、制定教学制度,指导二级学院及各教辅部门健全教学规章制度。
四、协调组织教学评价、教学评优和经验交流。
五、组织和实施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六、负责教学设备健全与安全工作。
七、组织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师生技能大赛等竞赛工作。
八、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对外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学院规范内部学籍管理。
十、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持续推进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