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的文件精神,各学院要对学生加强金融知识教育、诚信教育、树立学生的正确消费观念,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要加强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各学院每学期都要对学生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要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3.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各学院调查清楚后可帮助学生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
4.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学生网贷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于已经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要指导他们通过理智有效的方式解决所欠网贷问题,加强心理干预辅导,教育引导他们珍视生命,理性处理碰到的困难。
5.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