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文件要求,我院广泛宣传并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经过对申报学生材料的筛选和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困难等级、自强自立事迹对同学评比,现将音乐学院“自强之星”名单公示如下,并将该学生推送学校“自强之星”评选。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音乐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图文中心201室)反映。
音乐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0371-55383252
0371-55383296
|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 1 | 陈鹏辉 | 音乐表演(三年制高职)23-2班 |
